加州法案引发愤怒,因涉嫌计划夺取‘未认领’的加密货币资产

  • 加利福尼亚州的AB 1052法案修订现有的无主财产法,以包括无主数字资产,已在众议院获得一致通过。
  • 这项法案规定,未经认领的数字资产在三年不活动后将自动转移至国家监管,这引起了许多加密货币投资者的担忧。
  • 法案的一位起草人阐明了该法案如何可能使加密货币持有者受益。

加利福尼亚州众议院已通过AB 1052法案,该法案修订现有立法的多个部分,以允许政府在一段不活动期间后接管无人认领的数字资产的监护权,以及其他条款。尽管该法案获得一致通过,但许多加密投资者对该法案因其政府干预和反隐私的影响表示批评。

加州众议院一致通过AB1052

周二,加利福尼亚州众议院一致投票(68-0)通过了该法案,该法案为数字资产及数字资产业务提供了监管框架。根据该法案,从事“数字金融资产商业活动”的人员必须获得金融保护与创新部的许可证,或免于获得该许可证。

更有趣的是,它为加利福尼亚州的个人和企业打开了通过数字资产接收商品和服务付款的大门。由此,它验证并合法化了在私人交易中将数字金融资产作为支付媒介的使用。

加密投资者因误解法案而感到警惕

AB1052 已经转至参议院,目前正在等待转介。然而,主要争议在于其将数字资产纳入“无人认领财产”法律的规定,州政府将在三年不活动后收回这些资产。

*“该法案将规定,在与所有者的书面或电子通信未送达后 3 年,或所有者最后一次行使所有权权益的日期(如定义)后 3 年,数字资产账户中持有的无形财产将托管给国家,”文本说。

换句话说,数字资产的持有者需要在不活动期间内联系所有者。如果信息因无法送达而退回,或者所有者在三年内未能回应或表达兴趣,该资产将被转交给国家,直到所有者重新索回。

一些加密货币博主和投资者误解了该法案,认为这是对隐私的侵犯,是夺取人们资金的阴谋,以及一种微妙的方式,迫使加密投资者从交易所撤回他们的资金。

贡献者澄清法案的支持加密态度

埃里克·彼得森,起草该法案的其中一位人士,出来澄清争议。他澄清政府并不一定会无限期“没收”不活跃的加密资产,而是会将其保留,直到原所有者前来索赔。

此外,该法案将允许国家持有原始资产(例如比特币),并在所有者提出索赔时将其完好无损地归还,而不是以国家认领时流行的市场价值出售不活跃的加密货币。

查看原文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非招揽或要约,也不提供投资、税务或法律咨询。详见声明了解更多风险披露。
  • 赞赏
  • 评论
  • 分享
评论
0/400
暂无评论
交易,随时随地
qrCode
扫码下载 Gate APP
社群列表
简体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