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TY法案通過衆議院;美國推動數字資產監管

最新的反向首字母縮略詞數字資產立法已在美國出臺:衆議院通過了CLARITY法案,旨在澄清數字資產市場的結構及負責的監管機構。

本週,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發布了一份信息請求和數字資產市場結構新立法的討論草案,稱其‘建立在’CLARITY法案確立的概念基礎上。

“長期以來,過時的法律和對數字資產市場結構的監管不確定性阻礙了美國的創新,並使消費者沒有得到足夠的保護,”參議員比爾·哈格提(R-TN),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成員說道。

“本討論稿展示了對釋放數字資產經濟全部潛力的強烈承諾,通過提供反映利益相關者意見、促進創新、建立一致的保護措施並確保美國在數字資產領域保持全球領導地位的負責任立法。”

盡管新的討論草案包含了新的條款,但它在很大程度上基於上周衆議院通過的CLARITY法案。

盡管CLARITY法案聲稱能夠回答許多長期存在的問題,但它有潛力成爲一項極具重要性的立法。

例如,它包括保護最初根據投資合同出售的數字資產的條款——一種受監管的證券形式,而著名的霍威測試也與此有關——以免被視爲關聯的投資合同。

它還免除了數字資產的二次分配——即非發行人出售該資產——也將免於被視爲投資合同。

它還面臨着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之間的監管領土戰爭。根據GENIUS法案,SEC獲得了對特定形式的數字資產(如“允許的支付穩定幣”)的額外管轄權。SEC被賦予在穩定幣背景下防止欺詐、操控和內幕交易的權力。然而,CFTC仍然對在CFTC註冊平台上進行的穩定幣交易擁有管轄權.

它允許實體同時在SEC和CFTC註冊。它將責任放在SEC身上,要求其制定規則,以保護雙重註冊的實體免受可能產生的‘重復、衝突或過於繁重’的義務。

另一方面,它賦予了CFTC主要對現貨數字商品的監管責任。提供現貨數字商品的實體必須作爲數字商品經紀人、數字商品交易商或數字商品交易所向CFTC註冊。任何時候受監管的實體想要提供新的數字資產商品時,必須向CFTC證明該資產符合任何適用的規則,並包括分析該資產是否滿足CFTC標準。未經明確的拒絕,上市將在提交認證後20個工作日自動生效。 它還創建了一類新的受監管實體,稱爲“合格數字資產保管人”。這些實體將代表已註冊的個人或實體持有數字資產。CFTC 負責制定管理 QDAC 的規則,包括與許可、記錄保存和資本要求相關的規則。

參議院尋求反饋

CLARITY法案將由參議院進行審查,這就是討論草案介入的地方。討論草案與衆議院通過的文件非常相似,盡管存在一些差異。參議院草案將與投資合同相關的資產稱爲‘輔助資產’,並提供了一種機制,讓發行人自我認證這些輔助資產並不授予額外權利。

在草案立法的同時,參議院發出了徵求反饋的呼籲,並指出了一些可能對銀行委員會所尋求採取的方式具有指導意義的問題。

在昨天發布的信息請求中,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表示,特別希望聽取有關新立法是否在CFTC和SEC之間在監管責任分配方面達成適當平衡的反饋。

值得注意的是,它還明確詢問立法是否應依賴於霍威測試——一個長期以來用於判斷資產發行是否構成投資合同,因此屬於證券的法律測試——在數字資產發行的情況下。

它還包含了一些潛在的懷疑,關於SEC在數字資產行業中流通的數字資產的處理方式,自唐納德·川普總統上任以來,這種懷疑尤其顯著。例如:“國會是否應該重新考慮現有的證券定義中的其他術語,例如票據,以適應數字資產,並防止後來的SEC不當地解釋這些術語?”

這進一步表明,SEC和CFTC之間的責任分配遠未確定,詢問市場參與者是否應該能夠選擇他們受SEC或CFTC管轄。反饋請求中的最後一項實質性內容甚至提出了一個潛在的自律組織‘由SEC和CFTC參與’,以‘促進SEC和CFTC在數字資產監管方面更好的合作。’

參議院問題的回復截止日期爲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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